江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江門高新區(江海區)關于支持市域社會治理產業發展辦法》的通知
一圖讀懂:江門高新區(江海區)關于支持市域社會治理產業發展辦法
《江門高新區(江海區)關于支持市域社會
治理產業發展辦法》解讀
2022年11月,《江門高新區(江海區)關于支持市域社會治理產業發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現就《辦法》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為加快推動江門高新區(江海區)市域社會治理產業的發展,全面提升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結合江門高新區(江海區)實際,制定《江門高新區(江海區)關于支持市域社會治理產業發展辦法》。
二、《辦法》扶持的范圍和原則
本辦法扶持范圍為我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主營市域社會治理產業的企業單位。本辦法與區相關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執行。本辦法扶持資金已包含上級相同政策需要區本級配套的部分。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本《辦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項目落戶扶持。對入駐孵化器和加速器的市域社會治理項目,每年按發生的場地租金的2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5萬元補助和20萬元補助。對入駐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超過500萬元(剔除土地投入),在項目建成投產后,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
(二)研發投入扶持。對市域社會治理產業的規模以上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上年度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額在50(含)萬元以上,且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在3.5%(含)以上的,按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額的2%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研發補助。
(三)項目建設扶持。區內新建生產型市域社會治理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1億元以上的,在項目建成投產后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0.2%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不超500萬元。
(四)增資擴產扶持。區內原有企業增資擴產的市域社會治理項目,固定投資500萬元(含)以上且經區主管部門備案的,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的0.2%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企業不超100萬元。
(五)經營表現扶持。包括獎勵首次上規和主營業務收入增量較大的市域社會治理產業企業兩點政策。對首次納入國家統計局規模以上統計的,給予10萬元獎勵。對主營業務收入比上一年度增加3000萬元以上的,按主營業務收入增量的0.2%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
(六)融資發展扶持。包括開展科技金融貸款貼息和促進企業爭取風險投資兩點政策。對從事市域社會治理產業的企業,在我區的江門分行或科技支行取得貸款,按當年貸款實際支付利息的20%給予貼息,每家企業每年貼息最高不超過10萬元。企業在獲得風險投資時,按風險投資額的2%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四、《辦法》的監管和實施期限
《辦法》明確了區科學技術局負責本辦法的實施和獎補資金監管工作。若出現申報單位存在申報信息弄虛作假或其他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一經確認,取消當年扶持資金或收回已發放的扶持資金;享受扶持政策的單位,自獲得本辦法扶持資金之年起3年內遷出高新區(江海區)的,或3年內不按要求上報科技統計數據的,需全額退回所獲扶持資金。
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詢電話:0750-386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