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府辦構〔2023〕1號
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江海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領導小組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
為加強對我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決定成立江海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項、重要政策和重要制度,統籌協調、指揮調度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推動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指導督促各街道各有關單位建立健全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機制。
二、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由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生態環境工作的區領導擔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協調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工作的副主任和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江海分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區發展和改革局、區科學技術局、區經濟促進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鄉村振興局)、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生態環境局江海分局、區稅務局、區供電局等單位負責同志。
三、工作機制
領導小組日常工作由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鄉村振興局)承擔。領導小組設農村廁所革命專項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組、農村供水水質提升行動專項組,分別由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鄉村振興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和江門市生態環境局江海分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牽頭開展工作。其他涉及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鄉村振興局)提出,按程序報請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領導小組不納入區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
附件:江海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月29日
附件
江海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分管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工作的區領導
副組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跟線協調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工作的副主任
區委農辦主任、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局長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局長
市生態環境局江海分局局長
成 員:區發展和改革局副局長
區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區經濟促進局副局長
區財政局副局長
區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副局長
區委農辦專職副主任、區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四級主任科員
區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副局長
江門市生態環境局江海分局副局長
區稅務局副局長
區供電局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