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府辦〔2023〕2號
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江門市
江海區關于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有關單位:
現將《江門市江海區關于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自然資源局反映。
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3日
江門市江海區關于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中共廣東省委關于深入推進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的決定》《廣東省林業保護發展“十四五”規劃》,推動我區國土綠化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緊緊圍繞省委綠美廣東生態建設的工作部署、市委“1+6+3”工作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走科學、生態、節儉的綠化發展之路,為建設“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綠美江海提供良好生態保障。
二、工作原則
——堅持規劃引領,合理布局??茖W制定綠化相關規劃,并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合理安排國土綠化空間,構建健康、安全、生態、宜居的人居環境。
——堅持保護優先,因地制宜。堅持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相結合,適地適綠,宜喬則喬、宜灌則灌、宜草則草,著力提升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和穩定性。
——堅持節約優先,科學綠化。遵循生態系統內在規律,節儉務實推進城鄉綠化,著力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堅持質量優先,提升效益。以精準提升森林質量、增強森林生態系統碳匯能力為重點,著力提升森林多功能綜合效益,推動國土綠化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目標
——森林覆蓋率保持穩定,培育健康穩定的高質量森林生態系統,全面提升森林質量。到2025年,全區森林蓄積量達到82333立方米,森林覆蓋率保持在4.5%以內。
——城鄉綠化景觀持續優化,構建美麗宜居的江海。到2025年,江海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0%以上,城區鄉土樹種使用率達70%以上。
——推深做實林長制,構建更加完善的區街道村三級林長體系。2025年,全區建成配套制度完備、運行機制順暢的三級林長體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長制為總抓手的現代林業治理體系。
四、實施內容
(一)科學規劃,促進國土綠化穩步發展
1.堅持綠化規劃引領。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要落實城鄉綠化規劃,區有關部門要將綠化內容相應納入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城市管理等部門相關規劃中,并疊加至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綠化相關規劃要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符合國土空間管控要求,合理劃定規劃范圍,確定綠化目標任務,既要滿足生態、經濟、景觀要求,也要滿足健康、安全、宜居要求。任何部門、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綠化規劃,不得擅自改變綠化用地面積、性質和用途。(區自然資源局、區發展和改革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合理安排綠化用地。根據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數據和國土空間規劃,綜合考慮土地利用結構、土地適宜性等因素,科學確定綠化用地,實行精準化管理。梳理宜林荒山、荒地荒灘、荒廢和受損山體、退化林地、低質低效林的具體區域,并以此為主開展綠化。結合城市更新,通過拆違建綠、留白增綠、見縫插綠、立體植綠等方式增加城市綠地。鼓勵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利用廢棄閑置土地增加村莊綠地,依法依規開展道路兩旁、江河沿岸等區域綠化工作,將綠化工程和主體工程同步推進。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嚴禁違規占用耕地造林綠化,嚴禁開山造地,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圍內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3.科學選擇綠化樹種。應參照《廣東省主要鄉土樹種名錄》選擇造林綠化樹種,審慎使用外來樹種,提倡選用多樹種營造混交林。江河沿岸要優先選用根系發達、抗風能力和固土保水能力強的樹種。公路綠化應選用適應公路環境條件、吸塵降噪、景觀功能好的樹種,并注重喬灌花草的合理搭配。城市和鄉村綠化要充分考慮居民休閑游憩需求、群眾健康和景觀因素,配置適當的鄉土樹種、遮陰開花樹種,避免選用易致人體過敏的樹種。提倡使用實生苗,提高良種使用率,加大鄉土樹種、市花簕杜鵑等的育種繁育。(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政府投資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各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嚴格保護,傳承發揚國土綠化地域特色
1.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全面推行林長制,落實森林資源保護措施和責任。規范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和審批,嚴格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嚴厲打擊非法破壞林地行為。嚴格控制重要區位的林木采伐,加強林木采伐監督管理。加強森林防火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巡護督查,嚴格林區用火管理。完善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報體系,依法執行植物檢疫加強防控,嚴防松材線蟲病、薇甘菊、紅火蟻等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擴散。加強林木種質資源保護,系統開展林木種質資源調查、收集、保護及監測工作;建立健全保護體系,打擊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的行為,保護林木知識產權。(區自然資源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加強對各類野生動植物及自然環境因子的保護。依據江海區現有環境資源條件,將各類綠地和生態廊道、近郊景觀區(景觀綠廊、森林公園等)、生態區(城市綠化防護綠地、河灘濕地)等有機結合,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護本土特有植物生境。建立分類科學、布局合理、保護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實施重要物種就地保護;建設樹木園等遷地保護體系,實施重要物種遷地保護。開展外來入侵物種普查工作,為保護生物多樣性提供科學依據。(區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江海分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3.切實加強古樹名木保護。嚴格保護古樹名木及其自然生境,落實管護責任,對瀕危古樹名木及時搶救復壯。落實最嚴格的古樹名木保護措施,按照“一樹一檔”要求,建立古樹名木圖文檔案和電子信息數據庫,并對古樹名木資源狀況進行動態管理。在城鄉建設和城市更新中,最大限度避讓古樹名木、大樹,禁止大拆大建,積極采用有效管護措施,促進原有綠化樹種與城市基礎設施和諧共存,為居民留住鄉愁。涉及樹木遷移、砍伐的情況,必須充分征求專家、公眾的意見,要依法從嚴審批、從嚴監管,對未經審批的遷移、砍伐行為要從嚴處罰。在施工過程中做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建立檔案數據。(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精準建設,提升森林和綠化質量
1.科學開展生態修復。加強河岸森林培育和受損棄置地修復,開展高質量水源林建設和礦坑、城市廢棄地閑置地、拆舊復墾復綠工程。各有關部門統籌推進水污染防治攻堅戰和推動“美麗江海建設”。(區自然資源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2.因地制宜開展城市綠化美化。結合僑鄉文化傳承和特色,打造一批特色主題公園。在城市綠化和環境營造中,鼓勵近自然、本地化、易維護、可持續的生態建設方式,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實現綠地生態效益的最大化。提倡在現有綠化成果基礎上進行改進優化,杜絕盲目大規模更換樹種和綠地改造,片面追求高檔化,引進不適合本地生長的樹種等行為。推進立體綠化,重點抓好新建公共建筑、橋梁及河岸立體綠化,推廣市花簕杜鵑的全域種植,落實日常管理措施,逐步形成以簕杜鵑為主導,與其他藤本植物相結合的“四季常綠、四季有花”的立體綠化景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各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科學管理,促進國土綠化永續發展
1.開展綠化質量監測評價。依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將綠化任務和成果落地上圖管理。運用自然資源調查、森林資源監測、林草濕調查監測及年度更新成果,全面監測森林、草地、濕地資源狀況變化。因地制宜運用成片造林、農田林網建設、零星及單行造林、森林質量提升、碳匯增量、土壤改良、城區綠化品質提升等綠化指標,科學評價國土綠化成效。(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實施精細管養。強調綠化管理要遵循經濟原則、生態原則、永續原則。完善綠化施工、養護管理行業標準規范和技術指引,加強園林綠化信息化建設,加強綠化管養人員培訓,規范樹木培育、病蟲害防治、樹木健康評估、樹木修剪等工作。加強樹木修剪培訓與技術指導,防止過度修剪。實行公園綠地分類分級管理,按級落實和穩步提高管養經費投入,實施綠化管養區、街道二級巡查,全面提升綠化精細化管養水平。(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各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完善機制,夯實綠化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行林長制,明確各級林長和部門分工責任,嚴格落實保護發展林草濕資源目標責任制。綠化委員會要充分發揮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協調指導等作用,強化國土綠化管理、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等工作,持之以恒推進全民義務植樹。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弘揚科學綠化理念,倡導節儉務實綠化風氣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區自然資源局、區委宣傳部、區發展和改革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資金保障。拓寬資金保障渠道,財政部門、區涉農辦要加強省、市涉農資金等現有資金統籌,保障符合涉農資金支持范圍的相關造林綠化任務需求;各職能部門要主動謀劃項目,積極爭取上級項目資金支持我區國土綠化和生態建設。并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合理安排公共財政投入,通過先造后補、以獎代補、貸款貼息、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各類社會主體參與國土綠化。業務部門要梳理項目推進情況,總結經驗做法,建立資金監督評價機制,形成更大的工作合力,確保各項資金落實落地取得實效。(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政策支持。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對集中連片開展國土綠化、生態修復達到一定規模和預期目標的經營主體,可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在依法辦理用地審批和供地手續后,將一定的治理面積用于生態旅游、森林康養等相關產業開發。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政策,優先保障森林撫育、退化林修復、林分更新改造、松材線蟲病防治等采伐需求,促進森林質量提升,增強林木抗病抗蟲能力。(區自然資源局負責)
(四)強化督導督查。按照“黨政同責、分級負責”原則,壓實主體責任。對科學綠化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揚、獎勵。對違背科學規律和群眾意愿搞綠化的錯誤行為,及時制止糾正;對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責。同時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弘揚科學綠化理念,普及科學綠化知識,倡導節儉務實綠化風氣,營造科學綠化的良好氛圍。(區自然資源局、區委宣傳部、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科技支撐。要加大節約型綠化技術的攻關力度,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研究成果,加大推廣和應用力度。要加大對綠化科研經費投入,加強節約型綠化技術科研攻關,遴選儲備、推廣實施一批實用管用的生態保護修復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促進新科技、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研究成果轉化應用。創新引進綠色生態領域高層次人才、形成人才聚集高地。(區科技局、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區人社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強化公眾參與。提高綠化過程中公眾的參與度,重大綠化項目建設方案必須開展科學論證,進行專家咨詢,充分征求市民意見并做好公示。各級林長發揮帶頭示范作用,持之以恒推進全民義務植樹,積極探索“互聯網+”“云植樹”等全民義務植樹形式,鼓勵公眾參與科學綠化工作,為社會公眾參與造林綠化搭建新平臺,發動全民參與植樹造林綠化,營造出人人參與建設綠美江海的社會氛圍。(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街道辦事處按職責分工負責)